部分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

部分局属事业单位三定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1-25 11:00 字体:[]

遵义市人事考试院 电话:0851-28625849  

工作职能:    

1、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要求承担市、县、乡三级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公务员公开招考考务工作。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承担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试的考务工作,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3、承担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经济资格专业技术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聘)干和人事干部培训的命题、评卷(省另指除外)及考务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助统计部门完成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承担省市统一组织的其他考试考务工作。

遵义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电话:0851-28662635

工作职能:

负责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处理在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央、省属企业、市属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市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原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职责:处理市级实施公务员法的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发生的人事争议;处理部队驻遵单位与其聘用文职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遵义市就业局   电话:0851-28662799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其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力就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全市劳动就业业务规划和工作制度。

2.拟定城乡劳动就业规划、开展城乡统筹就业,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以及城乡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3.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指导城乡劳动力就业训练和失业人员的转业转岗训练;开展创业培训,推动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并带动就业;指导全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实训基地的工作。

5.指导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就业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完整。

7.负责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电话:0851-28662667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规划、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社会保险综合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2.按照国家和市规定的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办理市本级统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办理市级缴费单位及其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3.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定和发放工作。承办市本级统筹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的拨付工作。

4.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的拟制和上报,会同相关部门征收、拨付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

5.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

6.推进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

7.指导和协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承担市公费医疗办公室日常工作。

9.受理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查询,提供社会保险延伸服务。

10.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事务所  电话:0851-23163890、0851-23129900

工作职能:

负责受理全市工伤、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开展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复查鉴定、安装辅助器具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旧伤复发确认;负责职工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负责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基础上,组织医疗鉴定专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经过治疗后存在残疾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劳动能力的伤、病残职工进行致残等级及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由专家小组提出鉴定意见;负责将专家鉴定意见报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


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电话:0851-23163899

工作职能:

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开发(人才交流)服务工作;协助制定人才交流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咨询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供需平台,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参与全市人才交流工作,积极引进所需人才;按规定为流动人员、辞职、辞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档案服务,建立人力资源(人才)信息库;协助办理人员流动、就业推荐和人事代理工作;协助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市人力资源市场运营,举办各类招聘会;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信息服务、劳务派遣等工作;协助开展公就业和人才服务,推进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化服务;协助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广东及其他东部地区高端人才智力资源,建设多功能融合型、开放式的人才协作平台;定期组织遵义相关单位到广东及其他东部地区对接洽谈,开展高端人才交流与合作;承担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服务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