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联系工青妇组织。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
负责人:陈远洋
办公电话:0851-28662608
(二)人教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干部日常管理、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主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考核、任免事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劳动合同制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服务局党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旭红
办公电话:0851-28662607
(三)财务科。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及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
负责人:侯丽兰
办公电话:0851-28662639
(四)信息科。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和网络建设,承担网站、信息系统和公文系统等软硬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息调查、分析和网上发布工作。
负责人:许列
办公电话:0851-28639795
(五)事管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划转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选调、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市表彰奖励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计划审批、政策制定、工资待遇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泉
办公电话:0851-28662777
(六)专技科(人才科)。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市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调研,提出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使用和培养的意见建议,承担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负责市级高级人才津贴的考核、审批、发放工作,兑现相关人才政策待遇;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舒慧
办公电话:0851-28662619
(七)职建科(农民工工作科)。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开展,负责“三关爱”中的农民工关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
负责人:周志华
办公电话:0851-28662778
(八)工资科。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负责市直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实施;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人员津贴、补贴制度;协同做好市直机关工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参与拟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参考工资标准。
负责人:许燚燨
办公电话:0851-28662623
(九)法规科(信访科)。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放管服”和权责事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统筹协调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负责人:江彦军
办公电话:0851-27638367
(十)社保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参与破产企业改制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市级有关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并对全市有关社会保险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进行指导;指导、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征地社会保障手续报批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负责统筹全市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及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市本级工伤认定工作(含企业老工伤确认),并对全市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统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和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负责人:程敏
办公电话:0851-28662630
(十一)劳动监察科。负责指导全市“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和监督市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内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承担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赵晶
办公电话:0851-28662798
(十二)资金基金监督科。对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市内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周海
办公电话:0851-2866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