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党内法规执行、安全生产等方面“一岗双责”。
唐伟生,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贵州省遵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三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