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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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5年第3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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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第3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一、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名称: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63081194W

经营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街道洛滨东路财富大酒店C栋一号办公区8-10号。

违法事实:2025年5月14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凤冈供电局移送《关于协助解决铜仁兴铜公司和贵州长电公司拖欠电网工程项目民工工资的申请》,5月14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经查,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8人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工资共计468931元。

处理情况:6月11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收到责令改正指令书之日起5日内整改拖欠工资行为,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整改。6月23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凤人社监列告字〔2025〕1号),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7月7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决定书》(凤人社监列决字〔2025〕1号),将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列入期限3年(2025年7月7日至2028年7月6日)。

7月7日,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长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凤人社监罚字〔2025〕6号),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二、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名称: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平忠

主要负责人:饶世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1MA7G1GXM31

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娄山东路巨宇融鑫国际6-1-7号商铺。

违法事实:2025年6月9日,胡某某等150人书面向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在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共计1437332.00元。2025年6月13日,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经查,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胡某某等150名劳动者2025年3月1日至6月8日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1437332.00元属实。         

处理情况:7月15日,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播人社监令字(2025)第35号),责令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17时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改正。8月22日,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播人社监列告字〔2025〕2号),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也未改正其违法行为。8月29日,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单位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播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1号),将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平忠、主要责任人饶世皓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列入期限为3年(2025年9月3日至2028年9月3日)。

8月29日,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贵州亿隆皓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播区人社监罚字〔2025〕第3号),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5万元。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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