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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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公告(2026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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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了以下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下达相关鉴定文书。

工伤职工姓名

用人单位

结论书编号

黎红

深圳市川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分公司

DJ202505273

罗盛兰

四川君豪荣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TG202500756

卢光显

贵州鑫源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TG202500709

周安利

红花岗区炳江餐饮便利二店

DJ202505431

王泉

贵州美鲜晨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TG202500762

洪浩雨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DJ202504908

赵远生

贵州丰源琪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DJ202504719

赵远生

贵州丰源琪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TG202500644

杨焱林

中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DJ202504982

胡昌群

贵州新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DJ202505152

胡昌群

贵州新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TG202500716

刘仕勤

四川鸿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J202505179

肖兴明

贵州盛尚建设有限公司

DJ202505286

胡邦龙

贵州怀庄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DJ202503874

卢琴

遵义市灵活就业单位

FYG202500021

因无法与以上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且以上鉴定文书通过各种方式无法直接送达,现对以上鉴定文书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电话:0851-23163890,23129900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253号社保大楼二楼203室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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