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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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遵义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计划 (2024-2026)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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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市“六大基地”建设,做好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培养,进一步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规模,制定了本计划,望贯彻落实。

附件:遵义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计划(2024-2026)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计划

(2024-202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9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市“六大基地”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技能人才规模,做好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培养,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高技能领军人才指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主要包括: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全国和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贵州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或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受省政府表扬(表彰)的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及其指导专家,贵州省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奖选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省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基础作用,坚持行业和企业主体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力度,在各行业选拔一批技能大师,授予“遵义市技能大师”称号,择优建设“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将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省级、市级竞赛获奖选手及其指导专家,享受国家、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首席技师、特级技师、高级技师,纳入遵义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库,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

二、评选“遵义市技能大师”

培育评选一批“遵义市技能大师”,作为“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储备力量。已建设和正在建设的国家、省级、市级大师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再重复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一般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在本行业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并得到同行业认可;

优先从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全省技术能手、遵义市技术能手称号,首席技师、特技技师,以及参加国家、省级各类与职业技能有关的大赛裁判、获奖人员、优秀指导老师,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一线人员中遴选。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按要求申报。

2.属地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资料进行审核,择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授予“遵义市技能大师”。

4.公示发布对拟授予“遵义市技能大师”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发布。

(三)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遵义市技能大师”:

(1)有不当言论或行为,在意识形态领域违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过失,给集体和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3)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给行业、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三、建设“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每2年评选一次,重点选拔在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且其所在单位重视技能人才工作,能支持技能大师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发挥作用。申报并成功命名为“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一年,建设期满经县级人社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一次性资金补助。对于“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使用时间未满2年,或有其他取消“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行为,将收回全部补助资金。

(一)申请条件

1.符合“遵义市技能大师”条件,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在本行业取得一定成绩,并承诺建成工作室后至少保证2年以上正常开展工作;

2.职业技能可带动本行业发展,所在单位大力支持,本人自愿为培养高技能人才作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能力,能够承担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并起到传授技能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作用;

4.能建立独立的大师工作室资金专账和工作台账,相关资料建档管理;

5.依托企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该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企业还应确保职工教育经费中有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活动。

(二)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推荐领办人申请建设“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2.属地初审。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资料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的项目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建设“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4.公示发布对拟建设的“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三)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1)符合取消“遵义市技能大师”条件的;

(2)申请依托的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

(3)领办人因退休、离职、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继续开展工作的;

(4)建设期满综合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

四、培育储备高技能领军人才

(一)建立遵义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储备库,将政治立场坚定、践行工匠精神、解决生产难题、推动创新创造、培养青年人才的骨干中坚技能人才纳入储备库。

(二)各规模以上企业、有关单位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育方案。将技能高超、表现突出的技能人才及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优异选手做为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重点,制定培育方案,依托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平台,通过企业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战略需要的领军人才。

(三)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支持企业健全“新八级工”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在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中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推进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进一步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着力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

(二)加强业务指导。县级人社部门要对属地“遵义市技能大师”和建设“遵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指导新建大师工作室完成建设,督促已建大师工作室规范资金使用,持续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技能传承提升活动,发挥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技能人才宣传力度。尤其加大技能人才典型挖掘和宣传,引导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营造重视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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